春阳和熙,万物生晖。4月17日,在南江县赶场镇中江村的村委会院坝里,南江法院正在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的巡回审判模式,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的“家门口”,送进百姓的“心里头”。
土地租赁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解
2015年10月,某花卉公司为发展玫瑰产业,与中江村朱某、李某等28户村民分别签订《土地转包协议》,约定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玫瑰,并支付租金。然而,2020年起,因市场不景气、经营成本增加,该公司开始拖欠村民土地租金及劳务费用,累计达20余万元。
2024年4月,在赶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次协调下,某花卉公司与村民及村委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由村委会先行垫付村民被拖欠的租金,某花卉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土地上的玫瑰苗木,确保村民及时恢复春耕。因某花卉公司未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故28户村民将某花卉公司诉至南江法院。
巡回审判查事实 当庭宣判定纷争
为确保纠纷彻底化解,南江法院决定将该案庭审搬到中江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组织举证质证,并重点审查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经审理,法院认为该调解协议系各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有效,遂当庭作出判决: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责令某花卉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腾退土地上的玫瑰苗木,确保村民按时春耕。
“法院把庭开到村里,我们不用跑远路,还能亲眼看到法官怎么判案,心里踏实多了!”村民李某在庭审结束后说道。
部门联合普法律 提升群众满意度
宣判后,法院并未“一判了之”,而是联合赶场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职能部门,趁热打铁开展普法宣讲。法官结合本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并重点解读了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醒村民在土地出租、劳务合作等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依法维权。
“法官讲得很清楚,我们以后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心里更有数了。”村民朱某表示。
此次“巡回审判+普法宣讲”活动,是南江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缩影。通过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以“家门口”审判的方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司法服务既有“泥土味”更显“人情味”;通过“以案说法、以庭代课”的沉浸式普法,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有效提升村民法治素养;通过构建“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