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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检察院举行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导师聘任仪式

来源:宣汉县检察院 作者:刘柳伶 黄诗淑 发布时间:2025-03-26 08:36:30

3月24日,达州市宣汉县检察院举行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导师聘任仪式,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检察院“专业素能提升”“重点人才培养”和《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拔确定和履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君为首批6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6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导师分别颁发批准书、聘任书。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任命和导师聘任文件,解读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导师制”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一对一配备“省市院导师+1名本院导师”,明确了培养对象确定、导师选聘程序,强调了导师职责,细化了学历提升、参与实战、课题研究、庭审观摩评议、业务评比、案件评查等11种培训举措,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作风良好、业务精通、朝气蓬勃的检察官后备队伍。

“今天的拜师仪式,开启的不仅是技艺的传授,更是精神的交接。我们必将传承好检察前辈优秀职业道德,用青春和热血续写新时代法律监督崭新篇章!”“检察官的职业生涯,始于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成于对法治精神的信仰。接过这份导师聘书,我将与你们一起共做司法信仰的传承者、职业品格的塑造者、砥砺前行的同行者,在检察事业中绽放无尽光芒!”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及导师代表分别发言。

张君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队伍整体特征和存在的问题,阐释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内涵和工作要求。

张君就进一步作深做实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相关工作提出,要身正为范,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提升政治能力、强化职业道德;要学高为师,全过程指导案件审查、出庭公诉、比赛竞赛、理论研究等工作;要关心关爱,帮助解决难题,让他们在春风拂面、细雨润物中向阳成长;要做到政治素养高,办案办事要“首先从政治上看”,自觉在了解、融入、服务检察工作中履职尽责;要做到专业素养高,加强立法精神、司法政策、检察理念、法律条文、典型案例等的学习,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做到综合素养高,提高沟通协调、组织策划、文字表达等能力;要统一思想认识,共同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及导师履职创造广阔空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营造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庭履职良好环境;要做好跟踪管理,不断健全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育管用链条、规范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导师制”工作。

宣汉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体干警参加聘任仪式。

(刘柳伶 黄诗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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