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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执行:再次和解不履行,顶格拘留十四日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代鹏琳 发布时间:2024-04-28 11:39:04

4月25日,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再毁约,和解到期不履行,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执行拘留14日。

2023年9月,刘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曾某借款35000元,约定2023年12月30日前还清。但时间已过12月,刘某迟迟未向曾某偿还欠款,曾某也多次催收无果。2024年1月9日,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刘某于1月31日前支付曾某欠款35000元。但是,刘某却一直没有履行法院的调解,依旧拖延还款。这时,曾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工商和银行等账户进行查封冻结,且通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法院。鉴于被执行人刘某态度良好,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并再次和申请人曾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于4月20号前全部还清欠款。时间转瞬即过,申请人曾某告知执行法官4月20号已过,刘某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并拒绝接听电话。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再毁约,再次和解到期不履行,屏山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拘留14日。

屏山法院打造“山鹰”执行品牌和开通“0831-5888110”24小时执行线索举报电话以来,不断完善执行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和体现“山鹰执行,无处遁行”工作成效,对拒不执行的“老赖”一律采取强制拘留。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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