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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丨“迟来”的抚养费,让父爱不“缺位”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作者:赵世海 发布时间:2024-10-30 17:24:33

“龚法官,谢谢您的明察秋毫!感谢人民法院为民解忧!这下我女儿的生活费、学费终于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来到龙马潭区法院,激动地将锦旗和手写感谢信递到了执行干警手中。近日,龙马潭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坚持“未爱”出发、温情执行,以“迟来”的抚养费,让父爱不“缺位”,执行工作得到群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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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于2018年协议离婚。离婚后次女由周某抚养,王某承诺支付部分抚养费。2022年王某向周某出具欠条,确认欠周某抚养费40000元,到期后王某却未按约支付。2023年,周某向龙马潭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抚养费,周某无奈之下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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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稳定工作。执行干警多次督促王某履行抚养义务,王某均以“经济困难,我也在外打工”为由拒绝露面,拒绝支付。“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能一等再等!”执行干警再次通过多种途径寻找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在发现王某踪迹线索后,立即行动将王某带回法院。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从法律法规、人情伦理、子女成长等角度对王某进行教育和劝导,“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一旦错过将终身遗憾。积极支付抚养费,努力尽到父亲的责任,避免父爱缺失给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王某沉默半晌,想起了曾经与孩子共度的幸福时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恼不已,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意支付,而是确实手里不宽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法官,我今天想办法履行一部分,剩下的抚养费可不可以组织我和周某调解一下,我分期履行。”随后,王某立即筹措资金,当场支付部分抚养费,积极与周某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剩余抚养费支付时间,并表示今后会及时按约支付,对女儿多些关爱和陪伴,努力尽到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涉抚养费案件不同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不仅有对抚养费的执行,更有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温暖回应。龙马潭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法”解纷,用“情”化结,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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