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对不配合法院的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自2022年5月起向被告杨某运送玻璃胶,但直至2024年4月,仍只支付了部分货款,陈某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按照判决书履行款项9145元,陈某只好向隆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以电话等形式督促杨某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并且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
2024年10月30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拨通了隆昌市法院“执行110”热线,称在乐山市市中区某废品回收站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及其名下车辆,请法院尽快处理。接到陈 某电话后,隆昌市法院立即部署警力,驱车两百公里赶赴乐山。
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后,执行干警现场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对杨某采取强制控制措施,查封扣押其名下货车。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杨某再也没有了以往的嚣张气焰,当场付还申请人陈某4000元,并由其父亲作担保,与申请人达成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隆昌市法院下一步将不断探索和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执行工作强制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工作反应效率,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王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