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成为历史积案,造成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质疑和不解,但是“终本”并不代表案件“终止”。青神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部署下,定期开展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圆满化解一起“沉睡”7年之久的终本案件。
2017年8月8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对于赵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元以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3000元。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但执行过程中,查到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其本人也下落不明无法联系,该案于2017年12月27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终本清仓工作部署开展以后,青神县人民法院对历年终本案件进行摸排,经多方了解,王某已经返回青神,但收入情况一般且属于低保人群。随后,青神县人民法院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并通过电话联系到赵某,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赵某作出一定让步后,被执行人王某向亲属筹齐款项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将本案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一“沉睡”7年之久的终本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青神县人民法院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好终本清仓工作,真正解决一批“沉睡”案,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