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执结了一起赔偿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主动上门服务,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及时促成了赔偿款的支付,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该案是一起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就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产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僵持不下,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取上门调解的方式,深入了解双方诉求,推动案件执行。
执行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首先分别与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与委屈,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进行疏导劝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指出双方在此次纠纷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以实际案例为参考,为当事人详细讲解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法律依据,让他们对案件走向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法官的真诚与专业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态度逐渐缓和,并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纠纷中的立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同意支付赔偿款2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刘某。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这起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