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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态:持之以恒力破“五难” 做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最优解”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07 12:02:12

泸州中院立足审判职能,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举措助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高质量审判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月5日,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泸州中院针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作出表态发言。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一丝不苟破解“立案难”

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线上线下“双通道”立案,线下开通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线上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24小时自助法院,实现跨域立、自助立、掌上立,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现象。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力克“平权难”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平等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大、中小微企业,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中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一抓到底扫清“发展难”

在坚持平等保护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融资难融资贵、账款难收回等困难,依法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将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不利地位。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一刻不松解决“执行难”

依托政务诚信协调机制,强化政务主体拖欠企业账款集中清理。实质化运行“执行110”举报热线(泸州中院举报热线为0830-3170110),充分运用网络查控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执行行为,对暂时“失能”企业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提高破产办理质效,一以贯之攻坚“出清难”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内深化“执破融合”,整合执、破程序资源优势,推动涉企债务集中清理。对外指导破产管理人多渠道对接意向投资人,整合破产财产价值,进一步提升破产资产处置率和回收率,助推困境企业重获新生。

接下来,泸州中院将严格按照表态内容力破“五难”,按照制定的《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提升企业司法满意度八大专项任务》,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致力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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