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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新“枫”丨春之始,护耕于民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 佳 发布时间:2025-02-27 17:09:03

春伊始,万物生,正是一年好时景。近日,富顺县法院代寺法庭组织开展了一场“精准把脉、对症下药”的法律知识宣讲座谈会,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在法庭干警和代寺镇政府农业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辖区内的种植户们来到富顺再生稻博物馆,了解再生稻发展历史进程,学习再生稻耕种知识。随后,大家围坐在一起,诉说着春耕备耕时面临的实际问题,你一言我一语,一场氛围轻松的“座谈会”由此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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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老板来我们村流转土地种植药材,合同期限至2026年3月1日,现在外地老板提出不再流转土地,合同履行该怎么处理呢?”李子村村干部提出自己的疑惑。

面对村干部提出的问题,法庭干警对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认真询问审查,告知合同就违约责任已进行明确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告知村干部流转土地收回后,应当及时交回承包人,春耕在即,不能出现弃耕荒废的情形……

活动现场(2).jpg

针对种植户提出的春耕灌溉用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资采购等相关问题,法庭干警都一一回应,切实为老百姓解决了“烦心事”“闹心事”。

此次活动受到了农户们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学到了法律知识、解答了自己的困惑,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将不断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富顺县法院代寺法庭下一步将始终立足“金色法庭”功能定位,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绘金色‘枫’景,护美丽稻乡”法治护航活动,走进群众中,主动司法,为稻粱现代化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何 佳)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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