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起诉,但是我只知道被告的名字和电话可以吗?”
“法官,张三差我的钱,我只知道他住在哪个小区和电话号码,其他信息不知道,可以起诉吗?”
“法官,我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对方吗?”
在法院的立案窗口,这些问题几乎每天都有人咨询。
在日常生活中,民事活动无处不在,不论是签订合同、租赁房屋、借贷交易,还是提供劳务、日常消费,都有可能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然而,许多群众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往往忽视了留存对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性,导致在发生纠纷后难以维权。为此,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特别提示您:有效留存对方身份信息!
核实身份信息 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务必要求对方出示和复印留存身份证件,常见的主要有: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并核对证件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等。 留存书面材料 在订立合同、协议等时,应尽可能要求与对方订立书面合同,留存书面材;对于口头约定,应尽量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对方确认。签订重要合同或进行大额交易时,建议先行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保存联系方式 留存对方的电话号码、微信、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其真实性。建议在书面材料中约定涉诉文书送达方式和送达地址,便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便捷高效完成文书送达。 注意证据保存 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文本、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这些材料不仅能够证明法律关系,还能为诉讼主张提供有力支撑,反之,如果未有效保存证据,将直接关系到诉讼成败,增加败诉风险。 民事活动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影响后续维权效果。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进行民事活动时留存对方身份信息、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高效、便捷、全面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期,小编将对新运行的诉讼文书示范文本的填写规范进行温馨提示,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