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通桥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对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和解会”,在法检双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案件背景
张某与唐某于2022年5月签订装修合同一份,唐某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交给张某装修,因唐某未支付张某装修费,张某将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唐某向原告张某支付装修款32000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24年11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和结果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干警了解全案后,认为法律是有温度的,应该从情与法中找一个平衡点。于是,法院通知双方到庭开展执行和解,并邀请区检察院同志共同参与和解的整个过程。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欠付的装修款32000元。
意义
该案的成功和解,是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成功实践,也是法院促进执行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的体现,同时也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有助于化解矛盾、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极大地提升了执行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