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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股权转让款 强制执行助维权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韩玮 发布时间:2025-04-21 17:44:05

“法官,能不能先不拘留,我们马上就想办法筹钱,之前是我们不对,不懂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我们马上就改,马上就改,谢谢法官。”被执行人周某紧张的说道。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拒付股权转让款的案件。

杨某与唐某、周某股权纠纷一案经叙永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唐某、周某支付杨某转让款 96800 元及利息。因唐某、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案件后迅速联系唐某、周某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该二人系夫妻,从开始的接电话诉说自己没钱还不上要外出打工还钱到最后的消极不接电话,上演被执行人常见的“躲债戏码”。

执行法官遂对二被告发布了限高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唐某夫妇二人很孝顺,清明假期极有可能回家祭拜后,执行干警遂在其必经之路上进行蹲守。皇天不负苦心人,夫妇二人被执行干警控制并被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二人在被带上警车后,迫于司法威严震慑主动现场筹钱还款,并表示这是人生中最真实的一堂法治体验课,教训十分深刻。执行干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训诫,鉴于夫妇二人承认错误、态度良好,执行干警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是每个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要学会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敬畏法律。拒不履行轻则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千万不能存侥幸心理,一定要做一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公民。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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