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草木干枯、气候干燥、阳光辐射强烈,易发生自燃火灾情况,但这类性质的森林火灾是非常少的,其中最普遍、最大量的森林火灾都是由人为引起的,如烧灰积肥、烧田埋草、林区烧烤、乱丢烟头、焚烧祭祀等行为,会造成林木与林下植物资源被烧毁、野生动物受到伤害、水土流失和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发山洪和泥石流、空气被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3月上旬以来,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多措并举加强林区巡护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一、充分运用村社广播、出动宣传车,在林区、场镇、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发放宣传资料;主动联系县人民法院共同到重点林区镇宣传典型案例、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知识等;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对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的安全性认识,养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开展防火巡护工作,根据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检查;不间断询问沟通,严格督促林区各防火点职能作用,了解并掌握特种人群去向及该区域生产用火情况,收集卡点人员进出信息、梳理排查可疑人员,对不服从宣传、卡点检查的违规人员,进行批评、训诫;收缴相关人员违规携带的打火机等火源物品,做到问题隐患不遗漏。
三、森林警察大队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杜渐防微,不断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打击力度,努力规范林区群众用火行为,彻底革除随意野外用火的陋习,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巫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