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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公安交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夏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来源:眉山公安交警支队 作者:贾慧娟 发布时间:2022-08-26 15: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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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眉山公安交警将“百日行动”作为公安交管工作重中之重,并以扎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夏季道路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精准定位,统筹发力,重拳打击,坚决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着力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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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置顶站位,强化统筹严部署

支队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成立“百日行动”工作专班,研制工作方案措施,把夏季治安打击“百日行动”与“减量控大”“磐石行动”,以及突出交通违法行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启动高等级勤务,实施挂包督办机制,统筹警力强势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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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除隐固基,滚动清零防风险

狠抓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治,积极会同交通、应急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共治,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新建改建道路常态化排治。持续实施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做到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以及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逐车逐人落地核查。

坚持精准打击,严管路面强震慑

突出重点道路精准防控、重点时段精准打击、重点车辆精准整治,采取显性用警机制,突出对大型生活广场、成熟商圈、农村集市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常态化检查,针对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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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广造声势,矩阵宣传提效果

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执勤执法中,做到宣传在先、处罚在后。并依托“美丽乡村行”,在各村庄出入口、客运站、场镇等设立宣传点,精准向农村地区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主动与新闻媒体进行对接,创新宣传机制和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540起,其中:酒醉驾883起、货车超载194起、超员载客342起、不礼让行人7016起、其他违法行为1105起。

今天,眉山公安交警曝光6起典型违法案例,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近日,丹棱大队在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宿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丹名路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宿某某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7月22日,青神大队在青衣大道与城北路交叉路口开展夜查工作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有饮酒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随即到医院抽血检测,当到医院外时陈某拒不配合,下车耍无赖躺地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8月17日,直属三大队在江白路5公里100米处对川Z6K***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民警依法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8月19日,董某某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沿新城路往迎宾大道方向行驶,在通过新城路与中央商务大道交叉路口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驾驶人与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这辆货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从货车冲出路口到发生碰撞只有短短的2秒时间。董某某因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五:8月9日,吴某某驾驶川 ZAY***小型轿车在仁寿县西南网贸港外十字路口处闯红灯与从仁寿城区往满井方向正常行驶的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车驾驶员吴某某因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此事故全责,将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

案例六:8月18日,直属三大队民警通过电警设备预警,一辆川Z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351国道2863公里5米处涉嫌无证驾驶, 经过查询得知,驾驶员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道安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员陈某处以罚款1050元的处罚。

(贾慧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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