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

来源: 作者:吴玉梅 发布时间:2024-06-28 09:23:56

为促进文明婚俗逐步形成,经开区审批与审计局开展了系列“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旨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风气持续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文明婚俗建设与发展。

二、开展宣传活动,促进文明婚俗形成

一是创新形式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引导形式,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小品、相声等形式,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丰富内容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联系村(社区)与皓辉汽车销售公司等,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座谈、咨询等,向广大群众宣传高额彩礼的危害和文明婚俗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拓展载体宣传。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宣传微视频,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广泛共识,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工作,促进文明婚俗逐渐形成。

三、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监督规范行为

一是加强学习。将“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纳入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文明素养。二是严格监督。在行政审批和审计工作中,注重对其中涉及婚姻登记、彩礼纠纷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阻止不文明婚俗事件的发生。三是规范行为。深入联系帮扶的团柏村、虎啸村以及穿石镇月台村,协助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将“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纳入其中,规范群众的行为。(吴玉梅)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