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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1:05

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经济等优点,成为不少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防范安全风险,选择国标电动自行车。

分类标准应清楚。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具体标准有最大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和有脚踏等。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前,要知道电动自行车的分类标准,要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车载充电器型电动自行车只适用于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非车载充电器型电动自行车应同时满足GB 17761-2018和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

正确选购认准“3C”。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将电动自行车纳入“CCC”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管理。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核对查看证书、CCC标志、销售企业营业执照、电池保修、车辆三包内容等。同时要注意索要票据,避免发生消费纠纷等问题。

动力电池要原配。电动自行车的动力电池分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两大类。而锂电池因为功率密度高、重量轻等特点,成为了电动自行车的首选电源。消费者需查验所配电池的生产厂家、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与车辆产品合格证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使用充电要科学。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尽量选择在白天,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发现;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要长时间充电或者通宵充电;不要私接电源飞线充电;严禁在楼梯及室内等场所充电。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一旦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国标或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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