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长桌、一壶乡亲泡好的清茶、一次长途的跋涉......检察公开听证会也可以不在庄严肃穆的会议室,它还可以开在村里,开在乡亲家的炉火旁。
2025年3月,一起盗窃案件双方当事人家属来到理塘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调解协商。
这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且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不大,同时认罪认罚,检察官拟作不起诉处理,但如何让双方当事人信服检察机关的审查结论,真正化解其法结心结,从“结案了事”做到“案结事了”。为此,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听证员参与释法说理共同上门听证,充分听取听证员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公开促公平。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居住地偏远,且遭遇大雪天气出行不便,适宜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为达到更好的说理效果,检察官把听证会地点定在了被告人家中。
听证当日,从县城到当事人家中八十多公里的路程,道路积雪难行,开展听证的检察干警们携带案卷材料,车辆开不到的地方只能徒步前行。一步一个深深浅浅的脚印,检察干警们硬是将听证会“搬”到了群众家中。
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就具体诉求进行补充陈述。为消除双方当事人疑虑,检察官针对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给予了专业而细致的解答,确保当事人充分理解案件处理依据和法律适用标准。
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听证员与检察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通过理性沟通纾解情绪,有效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态势。听证结束后,检察官与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深入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仅签署了《谅解书》,还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
下一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开展公开听证,努力做到“应听尽听”,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上门听证、简易听证常态化,用人民群众可观可感可触的方式,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马巧、卿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