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彭山区检察院综合运用多种常驻方式,高质效办理检察案件,积极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入驻形式,提升服务质效。按照中心需要,结合检察办案实际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常驻。日常安排经验丰富的控告申诉检察干警长期驻点,接待来访群众,办理日常业务;通过刑事执行派驻检察室入驻中心监督社区矫正等重点人群治理;年底讨薪专班等专门时期、专业事项对应检察业务部门轮流常驻,保证“检察服务”窗口服务不断档,群众诉求及时有回应,为实现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检察综合履职,提升办案质效。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建立了检察听证室和调解室,针对有争议的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和调解,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调解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事情说清、案件讲透、意见阐明、心结打开。2025年初以来,已在综治中心现场组织开展信访简易公开听证1件,调解1件,通过及时释法说理,促进争议当场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信息协同共享,提升监督质效。通过综治中心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线索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和跟踪反馈,建立与综治中心其他入驻部门如法院、公安机关等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其“前哨”作用,实现检察监督线索早发现,做到矛盾早化解、风险早防范。目前,已在综治中心日常工作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件,民事监督线索1件,刑事立案监督线索1件,已发放救助金1万元,缓解其家庭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度。
下一步,彭山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同联动,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法律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