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月23日下午,彭山区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龙科同志作专题宣讲,区政府办、区教体局等16个部门、乡镇,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参会。
宣讲会上,龙科检察长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结合具体案件,从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彭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要做法和成效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龙科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要强化领导带头作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作好表率,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作出示范引领。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对“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规定再学习再宣传,使不能过问、不敢过问成为自觉行动。
宣讲会结束后,组织16个参会单位签订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个人承诺书》。
(骆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