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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检察:秉承能动司法理念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来源: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丽 王朝莉 发布时间:2021-09-27 09:18:20

泸州市纳溪区位于四川盆地南部,幅员面积1150.6平方千米,农村人口基数大。近年来,该区狠抓旅游、酒业、物流等产业,地方经济发展迅猛,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也随之增多。为此,纳溪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服务载体和工作模式,搭建起以流动检察室、派驻检察室、特色工作站为载体的工作体系,运用“定点+巡回”模式,让检察工作以“动态”形式覆盖各个角落,搭建起检民沟通的“连心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打造全覆盖治理体系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建成以2个派驻检察室、4个特色工作站、2个“互联网+”平台、1个“流动检察室”为核心的全覆盖服务治理体系,即派驻园区检察室和派驻护国镇检察室;基层治理检察工作站、精准扶贫检察工作站、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工作站等4个特色工作站;法律监督信息收集处置平台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平台;一辆多功能流动检察车。依托全覆盖体系在全区13个镇(街)70余个村(社)开展法律服务,监管20余个行政村惠农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使3000余名基层干部和群众受到法治教育、司法监督,深受群众好评。

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建立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将员额检察官“化整为零”,按照“定人、定责、定点”的“三定”原则,明确每人负责联系1个镇(街),每月深入联系镇(街)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常态化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听取基层群众呼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使检察工作触角在基层延伸。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活动,选派5名业务素质强、沟通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干警入驻3个街道15个社区,通过走访宣传、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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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专业化服务队伍

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中,通过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信访联络员等专门力量,为群众提供全面、及时、综合的释法说理、政策解答等法治服务。截至目前,在全区聘请涉检信访联络员10名,建立律师人才库,纳入值班律师3人;组建心理咨询师、教育工作者团队,纳入各类专家15人。其中,邀请律师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申诉18件次,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8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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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狠抓问题排查

组织干警深入镇(街)、村(社)开展问题大排查,对涉及退役军人、疫情防控、医疗卫生、非公经济、环保领域群体事件、劳动者极端维权及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进行逐案逐人分析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吃透情况,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照梳理摸排出的清单台帐,建立“一案一册”档案,落实常态化下沉村(社区)工作制度,并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积极与辖区单位对接,共同明确解决办法、化解时限等。通过干警派驻贫困村召开院坝会、利用农民夜校传授常用法律知识、近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多种方式化解涉法矛盾纠纷。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面对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开展以问需、问难、问效、涉企风险评估为内容的“三问一评”工作法,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截至目前与25家企业签订共建协议。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质效,制定《院领导走访民营企业实施方案》,通过宣传服务政策、征求意见建议、指导防范风险等方式,常态化问难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截至目前,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走访民营企业20余人次,发放《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建立“亲”“清”新型检企关系,为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坚持以“一室一站一策”为理念,建立以“流动检察室”、派驻检察室、特色工作站为载体的派驻检察室工作体系,运用“定点+巡回”模式开展法治宣讲100余场次,发放法治产品4万余份,参与化解矛盾21件次,实现检察服务基层群众“零距离”。如,设在永宁街道打渔山社区的基层治理检察工作站,针对辖区拆迁安置人员多、矛盾纠纷多、民生诉求多,适应难、就业难、增收难“三多”“三难”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次,向群众发送一卡通等法治产品5000余份,化解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11件。依托远程视频系统,打造基层治理“检村通”,对接全区281个村(社),同步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调解、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等工作;开通“掌上”接访,通过云视讯系统连接我院信息集控中心远程接访,群众可手机拨号多方开展视频通话,现已运用“掌上”手机视频接访平台,受理群众申诉和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开展普法宣传引导

依托流动检察车和检察官联系镇(街)的优势,采取“法治坝坝课”、法制文艺演出、发放检民联系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就地解答群众疑惑、受理举报线索、排除信访风险等工作。今年以来,坚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活动,深入村组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大讲堂,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事)例开展释法宣传。依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行政检察宣传月”专项活动,积极回应人民诉求,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德红村、插旗村、大河村等村(社),通过播放宣传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解答群众咨询问题50余条,收集问题线索8条,将普法宣传延伸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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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初信初访调处

坚持把初信初访当成解决群众诉求的首道关口,压实工作责任,对属于纳溪区检察院管辖的控告、申诉,及时受理,分类导入,通过跟踪、督办等工作措施按期办结;对不属于我院管辖范围的信访,在及时告知控告人、申诉人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的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疏导告知,不断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针对群众关注的民间纠纷、环境污染、食药品安全、小区物业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纳溪区检察院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治理效果,2017年来推动刑事和解26件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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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救助政策

围绕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重点救助群体,组建司法救助团队,深入乡镇广泛收集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防止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截至目前,办理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1户5人;退役军人及其他军人军属2人;未成年人5人;残疾人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8000元。在办理退役军人孔某某司法救助案,同时通过“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方式,在发放3万元救助金的基础上,与被害人所在镇政府积极沟通,协调落实被害人家属孔某某每月370元的低保救助金。

  

推动禁毒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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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活动,聚焦精准打击、涉毒资产、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全区毒品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组建毒品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打击涉毒犯罪14件17人。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在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模拟法庭和主题报告会、编辑法治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和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拍摄禁毒宣传片《我可不可以》,通过LED屏幕、户外广告机、“流动检察车”、中小学校等途径持续播放,提升禁毒宣传教育效果。

(郭丽 王朝莉)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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