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辖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整体质效,仁寿县检察院切实加强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和统筹协调,积极开展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专项联合检查,切实提升暂予监外执行司法执法公信力。
据了解,本次专项联合检查,时间紧、任务重,结合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确定专人专班专门负责、对口联系,切实做好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前期工作统筹协调、摸排分析研判,对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突出检力下沉,联调联动,深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所辖司法所,做到见档见人,细查相关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问询司法助理员、司法社工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矫正情况,全局掌握交付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三是强化精准发力,对照检查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批准、病情诊断及材料提交、有无脱漏管或在逃再犯罪、监管执法是否依法规范、“六不准”执行情况等开展审查检察,对检查发现的4个突出问题及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其中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监督纠正;四是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比对问题清单,进一步加强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查纠总结,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专项监督和回访检察,形成暂予监外执行联合检查合动力,切实提升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整体质效。
(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