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金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按照州院部署要求及结合金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实际,金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教育部门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再制发检察建议送达金阳县教体科局并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健全完善“预防”机制。通过法治宣讲、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工作。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被害学生的投诉,为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人提供畅通的投诉通道。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通过“查询一批、禁入一批、解聘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有效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要健全完善女生宿舍从严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男老师担任女宿舍管理员、男同学进入女宿舍等。
健全完善“联动”机制。积极建立家校良性互动沟通长效机制,通过家校共育平台,凝聚家校合力,筑牢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的防护墙。
再次向教体科局制发检察建议是金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能动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金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与被建议单位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畅通工作渠道,不断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让每一份法治能量,都能温暖少年。
(白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