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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四措施”狠抓公务用车管理

来源:兴文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益芳 发布时间:2022-03-12 20:44:03

为持续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能,确保公务用车使用安全,树立检察机关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一、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用车安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车,狠抓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兴文县人民检察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调度程序、维修保养管理、油料管理、驾驶员日常管理等细则,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和车辆燃油费用明细台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

二、细化管理方式,规范用车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和调度,规范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实行“一事一派”,驾驶员凭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购买、保管及分配使用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车管员对每辆车的加油情况及行驶里程数建立台账;需要保养、维修的车辆应当履行报批手续,由驾驶人员填写申请表交车管人员审核,并按程序报领导批准后方可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保养和维修;所有公务用车实行限时归库、定点停放。

三、加大督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监督作用,不断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核查财务报销单据,核算每辆车的公里油耗,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前期,兴文县检察院与四川九洲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合同”,为三台执法执勤用车安装北斗车辆位置服务终端,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定位系统,对我院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确保安全、文明、规范行车。

四、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让全院干警自觉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规范文明行车方面的专题教育,落实安全、文明行车责任制,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警车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和形象意识。

近年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措并举的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安全无事故,为我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务保障。(王益芳)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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