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彭山区检察院主动运用“检察+”模式深化司法救助,为乡村振兴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一案多移+多方协同拓宽救助线索来源。2020年以来,彭山区检察院建立了司法救助“一案多移”线索移送机制、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机制,确保案件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救助部门。和区乡村振兴局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建立协作机制,着力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案件数量从2019年起逐年增加,其中农村困难当事人及家属占比96%,努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
二是调查+识别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彭山区检察院在办理农村救助案件时,不仅充分发挥自身调查职能,深入村组、农户家里核实情况,而且充分依托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委托乡村振兴部门对拟救助对象开展贫困识别,对确属贫困或困难群众才提供救助,已协作办理完成两件农村困难当事人救助案件,为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提供了“双保险”,确保了“应救才救”。
三是救助+N推动司法救助效果优化。彭山区检察院以求极致精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围绕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重点救助人群,在支付救助金的同时,结合调解、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社会综合救助等方式多元综合帮扶,已办理相关案件18 件,实现了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与推进社会治理相融合,运用司法救助修复了社会关系、化解了矛盾纠纷,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促进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