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泸定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州检察院和州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鲜丽带队,到泸定县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鲜检一行先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骆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与骆某某面对面谈话,了解其生活、思想、病情康复、请销假等情况,并对骆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鼓励骆某某重拾生活信心,积极面对生活困难,加强身体锻炼,尽快恢复身体健康,并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之后,检查组一行又到泸桥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详细地翻阅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请销假手续、每月思想汇报、谈心谈话记录等台账。鲜检在检查中指出:司法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装档,增加公益劳动次数,积极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
最后,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县司法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鲜检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要求:一是检察院和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要高度重视;二是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要进一步规范,并结合社区矫正人员实际情况,在日常考核中沿用打分制度,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奖惩并用;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五是动员社区力量,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开展。鲜检再次强调:检察院要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力度,防范脱管漏管,实现“双赢、共赢、多赢”。(胥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