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好好学习、长大后孝顺奶奶,回报社会。”近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九龙县妇女联合会对一名事实孤儿开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2月底,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妇联转来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经走访,发现申请人邱某某的父亲多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去世,母亲改嫁他乡,留下年幼的他和妹妹跟随奶奶生活。目前,现年11岁的邱某某和10岁的妹妹均就读于九龙县烟袋镇中心校,奶奶年岁已高,不能外出务工,无固定收入,系村里的精准脱贫对象,家中生活仅依靠政府补贴和种地维持,生活非常困难,且未获得过任何救助。在经过多方审查核实后,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邱某某家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在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依法启动了对申请人邱某某的国家司法救助,并邀请九龙县妇联开展联合救助。当办案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和学习用品送到邱某某家中时,其奶奶双目含泪无比激动,对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关爱表示非常感谢,并承诺一定好好照顾、教育孙子,好好培养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使救助对象真正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与帮助,将党和检察机关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了检察温度,传递了检察温情。截止目前,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4件4人,为刑事被害人家属和事实孤儿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0000元。
下一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将与更多的部门建立衔接机制,拓宽司法救助线索和途径,彰显检察担当,切实在案件办理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唐忠 郭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