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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业绩考评“杠杆”作用 “撬动”能动检察活力

来源:得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丹 发布时间:2022-04-07 20:56:13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能动性,促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找准四个支点,发挥业绩考评“杠杆”作用,“撬动”能动检察活力。

贴合实际,完善考评机制。今年,为更好地开展好考评工作,该院结合地区实际、院情,通过7次调研,收集意见建议,对过去的考评办法进行再修改、再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较全面、较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四类人员实行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内容,具体设置考评项目指标和计分分值,设置基础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分,考评还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纳入考评范围。

认真学习,营造考评氛围。第一季度,该院先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门学习会、工作推进会5场次,系统地学习考评政策、考评方式和考评意义,尤其对加分项目如何正确申报,减分项目如何落实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不少干警会后还积极向院政治部咨询考评加分事宜,积极申报加分项目。

鲜明导向,严格考评工作。为进一步增强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对加分项目实行个人申报、部门审核、考评委员会决定层层把关、层层审定的严格审批机制,对减分项目也是仔细核对,谨小慎微,努力做到该加分绝不遗漏,该减分也绝不“手软”,旨在激励干警履职尽责,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区别开来,形成勇担当勤作为的工作导向。

有机结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业绩考评和公务员考核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该院业绩考评也同步进行、同步开展,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季度一通报。并对业绩考评结果建立台账,形成全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业绩考评结果数据库,院党组在研究决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评优奖励、等级升降、交流任职等工作时,将业绩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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