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来源:雅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扎西拉姆 发布时间:2022-04-21 20:36:00

微信图片_20220420154920.jpg

义务植树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行动。近日,雅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该县普巴绒乡天龙湖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四月的天龙湖春风料峭,流云飘逸,一派生机盎然。在活动现场我院干警积极投入到植树活动中,到各自单位责任区域,按照植树技术规范要求和标准进行挖坑、扶苗、培土浇水,大家分工协作、互相配合,通过大家的努力接连种下杨树和柳树十余棵。

此次植树活动,增强了我院干警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进一步美化了雅江县人居环境。返程时,大家纷纷表示:这次植树活动不仅美化环境,献出了一分绿色,同时也为自己种下了一颗爱心,一份希望! (扎西拉姆)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