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九龙: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 维护群众“舌尖安全”
“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卢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舒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郭某某、赵某、景某某、卢某、杨某、舒某某在判决发生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在甘孜州州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500720元及专家咨询费5000元。”2021年12月30日,九龙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九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作出依法判决。郭某某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30日,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被告郭某某、被告赵某、被告景某某、被告卢某、被告杨某、被告舒某某在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合伙经营九龙县御龙府火锅店。2018年8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六被告为节约成本,明知回收的废弃油脂(又称:回收油)对人体有毒有害,仍将顾客食用过应予废弃的火锅中的废弃油脂收集、过滤,对回收的废弃油脂进行加工炼制后,加入新牛油作为新的火锅锅底予以销售。2021年4月21日20时许,被九龙县公安局与九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2018年8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六被告销售添加了废弃油脂火锅的总金额为450072元。
检察履职情况
两大检察齐发力,落实“最严”精神。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涉嫌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审查线索后,决定立案并开展工作:一方面联合刑事检察部分析九龙县御龙府火锅店哗啦啦020餐饮管理系统后台收银明细表以及收银汇总表等证据,核定销售金额;另一方面发布公告,最终在确认无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前提下,对火锅店实际经营者郭某某、赵某、景某某、卢某、杨某、舒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借力检察外脑,确保支持起诉“精准”。为进一步明确火锅锅底中使用餐厨垃圾回收油是否会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2021年11月30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聘请到省内食品药品领域的专家,出具论证意见。专家组在听取案件报告、查阅相关材料后,经讨论分析认为:火锅锅底中使用的回收油,有食用者的唾液、食物残渣等残存其中,极不卫生;回收油经多次反复高温加工处理,不仅油中的营养物质被严重破坏,且油脂中会产生大量氢过氧化物、杂环胺类化合物、反式脂肪酸等有害物质,长期摄入此类油脂,会引起体重降低、食欲减退和致癌等作用,百害而无一利。食用餐厨垃圾回收油存在诸多危害,专家论证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
支持全部诉求,严厉惩罚“公益”犯罪。2021年12月16日,检察机关对火锅店实际经营者郭某某、赵某、景某某、卢某、杨某、舒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对六名被告提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惩罚性赔偿金4500720元、专家咨询费5000元并在《甘孜日报》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诉求。判决生效后,六被告在《甘孜日报》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六被告缴纳赔偿金4500720元及专家咨询费5000元。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食品监管漏洞。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九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处理等方面存在漏洞。2021年11月1日,九龙人民检察院向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工作建议,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履职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点带面,促进行业整治。九龙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建议后,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检察建议要求。
检察官说法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一些商家为牟取暴利,无视基本的道德底线,在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加入“废弃油脂”,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周密部署,两大检察齐发力,落实“最严”精神,借力检察外脑,确保支持起诉“精准”,支持全部诉求,严厉惩罚“公益”犯罪,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食品监管漏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人员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尤其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有效遏制和预防消费侵权行为,从根本上打击食品行业违法行为,形成起诉一件,教育一片的威慑力,警示九龙县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地沟油”犯罪,是指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塔斯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九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时,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条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可以提出要求被告召回并依法处置相关食品药品以及承担相关费用和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
第九十八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为诉讼支出的鉴定评估、专家咨询等费用,可以在起诉时一并提出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唐忠 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