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聘任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

来源: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饶万兰 发布时间:2022-05-07 09:36:28

1651887411(1).png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近日,犍为县检察院举行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

1651887450(1).png

犍为县院向拟受聘的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介绍了近年来犍为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明确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的范围、职能,剖析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

分管副检察长刘姝廷向受聘人员颁发“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书,表示犍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聘任仪式为契机,切实发挥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强大优势,能动履职,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1651887476(1).png

首批聘任的6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包括一线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网格员等。他们表示将通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准确筛选出有价值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检察履职情况,既做智囊团、又做监督员,为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精准助力。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