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甘孜州检察机关突出党建引领,聚焦“学+干+情”三字,将“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融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学”为先,扎深政治根基。按照专项活动部署,全州检察机关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以学习的多样化助推检察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学习内容多样。结合“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在深入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的同时,以检察机关“大学法”活动为立足点持续学习民法典、刑诉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等法律法规,确保学习内容多样,突出检察特色。二是学习方式灵活。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学习宣传蒋春饶、“双百政法英模”等身边的正面典型引领营造良好风尚。一方面通过观看《歧路》、《病变的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发放《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印制本等反面教材引导检察人员汲取教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建立以“全院+部门+中心组+党支部”的多元化集中学习和以个人自学为模式的灵活学习方式,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促进学习工作两不误。三是学习载体创新。除传统学习外,积极发挥“请进来”、“走出去”学习方式的作用,邀请州委党校专家到检察机关为两级院检察人员讲授党的理论知识、与对口援助县(市)检察院远程同步培训实现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参观甘孜州红色教育基地,多管齐下力促学习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以“干”为实,发挥检察职能。全州检察机关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把党建工作引领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实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一是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平安甘孜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甘孜州院联合州司法行政机关对18个县(市)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出社区矫正纠正意见29件,加强监管执法监督,书面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提出检察建议和纠违38件,提高“减假暂”案件审查核查力度,办理“减假暂”提请案件490件,纠正“减假暂”提请不当56件,均得到采纳,实现财产刑执行监督与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常态化的有机结合,提出法院财产性建议和纠违30件,办理25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二是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各项战略任务。全州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打击虚假仲裁虚假公证和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新龙县院首例由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胡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得到依法判决。三是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建立了检察官“包联”基层院制度,各责任检察官紧密联系“包联”基层院,有效提升了基层院案件办理的质效。同时成立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构建全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专班,完善甘孜州检察系统侦查人才库,为我州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打好坚实的人才基础。
以“情”为系,融合检民关系。全州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一是深化群众工作。全州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为载体,390余名党员深入甘孜州44个乡镇,1700余户村民,解决实际困难96件,提供帮扶资金和各类物资42余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阳光工程”,以公开促公正,用真心、细心和耐心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建设和谐检民关系。今年对219件群众信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使每一位信访当事人都体验到“检察速度”、“检察温度”。三是深入开展“甘孜检察2022护蕾行动”。甘孜“绿芽·未检”团队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指引,针对性侵犯罪隐蔽性强、发现处置难等突出问题,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进构建《甘孜州教职员工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四是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聚焦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加大对农牧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事实孤儿、辍学儿童、困难妇女、残疾困难群众等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4件8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6.8万元。其中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4件4人,发放救助金5.5万元;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司法救助36件37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帮助辍学儿童重返校园5人,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机制帮助减免学杂费7人。(扎西拉姆 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