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检察+消防”协作机制,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6月2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与丹巴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检察+消防”联席会。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丹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高明月参加会议。
会上,丹巴县消防大队通报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县检察院结合上级部署,详细阐明了“检消协作”检察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双方就刑事司法、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消防行政执法中的日常联络、咨询协助、信息共享等机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丹巴县人民检察院 丹巴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
最后,拥忠拉姆检察长提出:一是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聚焦民生热点,着力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二是要“抓前端、治未病”,把督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作为协作工作的重点;三是用好“检消协作”机制,强化两部门联动,打造“检察+消防”品牌;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合力构建“检察+消防”的消防安全综合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巩固此次会议成果,落地落实“检消协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消防部门共同搭建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体系,积极破解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难题,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治理积极作用,助推“检消协作”出成效、见实效,为平安丹巴建设注入“检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