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守护净土亚丁”主题新闻通气会及“蓝色亚丁”检察系列品牌推介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部门代表20余人参加。
会上,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汪前鑫、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洛绒拉姆作主发言并答记者问,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立刚推介“蓝色亚丁”检察系列品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强主持通气会。
以下是新闻通气会全文实录
主持人
请第一检察部就稻城县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案件保护情况、检察工作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等方面通报稻城检察院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第二检察部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通报稻城检察院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切实坚持“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县情实际、打击生态资源犯罪、落实宣传预防教育”的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宗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与县情实际,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组织领导、建设专业检察工作队伍
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加强组织保障。我院按照省、州院要求,迅速推动了院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专班的设立工作,二次就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相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推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优化人员组成,提升专班人员素养。我院根据工作实际,确立了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分管检察长,抽调了熟悉生态资源相关法律、具有丰富生态资源案件办理经验的3名检察人员负责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确保了生态检察有序有力开展。
三是开展调查研究,紧握生态资源基本情况。按照调研先行,摸清底数的工作原则,近年来,我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由院领导挂帅,深入8个乡、镇,2个自然保护区,先后开展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13次。全面掌握了稻城县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确保了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
(二)加强部门协同,发挥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优势
一是形成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整合内部资源,形成了刑检、公益诉讼、控告申诉部门之间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全院上下统一步调,握指成拳的生态检察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近年来,我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与国土、林业、水务、环保、森林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形成了《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稻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协作、协同机制制度文件4份。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调查移送、证据支持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三)打击犯罪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维护稻城的绿水青山
一是积极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收集生态资源领域犯罪线索。把生态检察专项监督作为先行发现生态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主动走访、受理举报投诉,收集和发现线索。近年来,共深入乡镇政府、村委会、林场等生态监管薄弱部位和主要河道、公益林保护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履职专项监督26次,收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12件,化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5件,为有效开展生态领域法律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严惩生态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坚持把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在今年办理的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我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人员提前介入案件,召开案件协调会2次,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监督涉案人员强制措施执行,最终使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获得应有的刑事处罚,最高刑期达有期徒刑7年,形成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三是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迅速介入涉生态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近年来,我院主动介入、应邀参与生态资源违法案件办理13次,参加案件协调会17次,提供法律咨询5次,参与矛盾纠纷协调处置6次,化解涉生态资源矛盾4起。
(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行权
一是立足职能,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近年来,稻城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积极开展生态领域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针对环境保护存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脱节、法律威慑力不够的现象,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公安局、派出所、乡镇等单位开展立案监督检查4次,对相关行政机关履职行权提出口头建议5次。
二是发挥检察建议效力,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对县域环境保护领域热点问题时刻保持关注,针对环保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职不力的情形,积极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督促履职,护卫环境。
三是落实公益诉讼工作要求,筑牢公益诉讼基础。借助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优势,积极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近年来,共向第二检察部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有力地支援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护卫了稻城县域的绿水青山。
(五)强化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生态资源领域警示教育。我院利用查办的非法猎捕国家珍贵野生动物案件,全面开展借案说法活动,开展庭审教育2次,对参与庭审农牧民群众、相关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说法,受警示教育人数100余人。增强了基层干部、基层农牧民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是大力开展生态资源领域法治宣传。近年来结合普法宣传、结对认亲、精准扶贫工作,编撰宣传资料400余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0余次。
五年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中共稻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有力支持,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办案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切实保护公共利益,为稻城县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检察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
1.保护蓝天碧水,助力稻城旅游事业稳步前行。近六年来共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起,发出检察建议59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起,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住建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清理垃圾70吨、恢复林(草)地20亩、修整、购买垃圾池(箱)26个、规范13个旅游厕所污水排放、修建建筑垃圾场防尘墙1.2公里。对20多名盗伐林木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表国家取得生态赔偿金80余万元,补种复绿树木800余棵,草地1.5公顷。聚集稻城文旅环境焦点,持续加大力度寻找线索,每年开展“蓝色亚丁护航稻城文旅”行动,在六月之前,公路沿线全覆盖,为稻城文旅保驾护航。
(二)加强汇报沟通力度,营造全域支持保障氛围
1.主动请示汇报,推动完善制度支持。五年来,检察长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作公益诉讼专题汇报15次,向州院党组专题汇报4次。2019年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强化部门协同,形成部门协作机制。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两法衔接”机制为基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8家行政机关签订了协同配合机制。每年主动举行联席会,向行政单位通报办案数据、效果,交流工作难点,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向前。
3.拓展宣传范围,提高公益诉讼知名度。2018年,在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公益诉讼工作新闻通气会。五年来,结合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乡村、学校、机关单位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共深入16家行政单位,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次。在新媒体矩阵共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内容400余条。
(三)打造“蓝色亚丁”品牌,创新机制务求监督实效
1. 集中办案力量。2022年,“蓝色亚丁”公益诉讼检察室成立,检察长为检察室主任,4名业务骨干为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提升办案层级,分案轮案向院领导倾斜。五年来,院领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占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数的63%。
2.扩展线索来源。五年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征集线索。去年我院邀请2名政协委员成为公益诉讼特约监督员,参与我院公益诉讼听证会。通过“益心为公”检察平台收集线索,发挥志愿者公益诉讼情报员作用。今年,由干部、群众等提供的线索数达到12条。
3.创新监督方式。2019年我院建成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在程序上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推进公益诉讼治理效果“回头看”,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回访,通过运用“无人机”、现场勘查等技术手段综合考量整改效果,切实将监督落到实处。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提问。
Q
1.检察一部对于持续提升涉生态资源环境类的案件办理质量,有哪些打算和举措? 2.检察一部如何提升涉生态资源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水平?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1.一是继续落实好检察官联席会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首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研讨,通过多名检察官对案件的认知和解读,为承办人提供更为准确的定性、量刑参考。二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听取社会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把案件拟办理结果、拟处理原因,听取听证员对于案件处理的意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于案件办理的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案件专项质量评查。我们将和案管办协同,抽调精干人员,对涉生态资源的案件开展年度性专项案件质量评查。
2.涉生态资源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继续加大检察职能的宣传。加大对基层群众的检察职能宣传。二是强化内部线索移送,继续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线索机制,规范第一、二、三检察部之间的线索移送流程。三是开展推动专项立案监督专项检察。通过专项监督的形式,提升我们的监督效果。
Q
1、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有多大?
2.请问作为普通群众是否能参与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来?能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些什么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1.目前公益诉讼有“4+9〞14 个法定领域。分别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十 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14 个领域,目前公益诉讼也正往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各项新领域拓展。
2.公益诉讼并非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演绎的大合唱,只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主动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工作中来,才能真正构建公共利益保护大格局。群众可以通过一定程序申请成为检察公益诉讼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公益保护志愿者,通过线索移交、监督办案等方式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来还可以通过 12309 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公益保护贡献力量。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立刚向与会人员再次阐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就五年来稻城检察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性发言,表明将以此次通气会为契机,推进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守护净土亚丁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主持人
谢谢大家的提问和发言,今天媒体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问题,可以联系我或者联系采访有关职能部门,我们将全力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通气会后:
稻城县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对目前稻城检察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希望能借人大代表之力助推检察工作,更全面服务于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