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近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和得妥镇党委政府联合发力,成功化解一起涉法涉诉“骨头案”。
信访人吴某某因附属房屋内的附属设施拆迁补偿事宜不满得妥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于2019年10月8日,向泸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得妥镇政府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之诉和要求经济损失的赔偿之诉,泸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以吴某某诉求缺乏法律和事实根据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吴某某不服该决定分别向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吴某某仍旧不服,长期到各级相关部门上访反映诉求,并于今年向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申诉。
一、上下联动发力,领导包案化解
为实质性化解该行政申诉案件,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州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易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鲜丽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带领州院第五、第八检察部和泸定县院干警组成的工作专班,多次深入基层接待信访人吴某某,与基层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包案办理吴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带领专班人员调查分析吴某某长诉不息缘由、原案真实情况、矛盾争议焦点、信访人诉求和包案化解措施,并通过定期走访、经常性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吴某某谈心交流,释法说理,实现从取得信任到打开“心结”质的变化,扎实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
二、上门听证化“法结”,司法救助解“心结”
10月18日,州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易兵组织工作专班人员、得妥镇负责同志,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召开吴某某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上门简易听证会。
会上,吴某某充分表达诉求和困难,检察官从法律角度耐心细致进行释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从客观角度开展针对性说理,化解吴某某“法结”;两级检察院合力对吴某某进行了救助,彰显了检察关怀,化解其“心结”。吴某某主动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以后会搞好生产生活,安享晚年。
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对话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一项重点工作。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便民、务实、高效”原则服务群众,维护民利,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检察温度。(魏浩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