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暨联席会议

来源:宁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吉布你呷 发布时间:2023-12-15 11:4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12月14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就燃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举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暨联席会议,县应急管理局、县十一个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芳主持,第二检察部全体成员参会。

image.png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危害后果等情况,对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宁南县辖区内部分使用燃气作为燃料的餐饮场所存在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燃气灶连接软管过长、私接燃气灶连接分支、未安装防爆减压阀以及五家燃气经营企业存在配送不规范等情况进行PPT示证说理,对相关行政单位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为进一步助力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风险,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就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与参会单位还召开了联席会议。各单位围绕各自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作了交流发言并达成一致意见。

image.png

检察长邱芳在会上强调,燃气安全等各类事故隐患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自辖区餐饮场所以及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下一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