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能职责,强化森林火险高风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措,邻水县坚持“五制”扎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县委书记黄永鸿检查森防物资台账
坚持“党政同责制”。将森林防灭火纳入“党政同责”内容,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抓好森林防灭火的具体职责、履职要求、失职追责等,进而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及其干部对抓好森林防灭火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监督意识,自觉意识,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森林防灭火的浓厚氛围。
坚持“日报告制”。县镇村三级坚持每天按时报告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巡查森防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隐患整改情况等及时向森防指报告,森防指汇总并综合研判,有的正对性的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建议。
哨卡值守
坚持“日督查制”。县森防指五个督导组坚持每天到各镇一是督查各镇村森防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督查县级部门到基层指导森防工作情况。重点督查有关森防会议落实贯彻情况、各地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森防工作开展信息台账、各级干部履职情况、火险隐患及整改销号台账、哨卡值班值守情况、巡山护林情况等。
坚持“日调度制”。县镇两级坚持森防工作每天调度,即时分析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好工作遗漏,达到补短板、堵漏洞目的,提升工作效能的目的。
劝导文明祭祀:鲜花换烟花
坚持“日提醒制”。县森防指坚持每天将第二日森林火险等级提前发布,提醒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森防人员有的放矢,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林区坟头贴宣传单:提醒文敏祭祀
坚持“日通报制”。县森防指坚持每天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发专报,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着重通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质量的目的。(包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