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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 千里奔赴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碧 发布时间:2024-04-24 14:30:20

邻里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和睦,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在古蔺县法院二郎法庭多次耐心调解下,一起因邻里建房引发的民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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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徐某与被告侯某本是邻居,两家房屋挨在一起。2022年,原告李某、徐某对自己的房屋实施“风貌工程”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新加盖的房檐超出李某、徐某家房屋范围,延伸到侯某家房屋上方。在新疆务工的侯某听闻此事后赶回来与李某、徐某协商未果,一气之下便拿起手锤将李某、徐某加盖的房檐敲坏,并对李某、徐某家的房屋进行敲打,双方之间的矛盾骤然升级。后李某、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侯某赔偿财产损失4万元,侯某随即提起反诉,要求李某、徐某停止侵权行为、拆除占用其房屋空间的房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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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材料,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从修复邻里关系着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所在村的村组干部,邀请他们参与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原被告终于放下心结,认识到各自的错误。最终李某、徐某撤回起诉,侯某也向法院撤回反诉。至此,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在处理相邻关系的矛盾纠纷时,古蔺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积极主动邀请村组、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共同营造互帮互助、文明友爱的人居环境,力争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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