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23年3月合伙做粮油生意,期间由原告王某管账被告李某管钱,后于2024年2月散伙,经双方确认核算后被告李某需支付原告王某剩余投资本金27000元。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越西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周婧、袁平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尽量理解他们的立场和利益。通过积极的沟通,两位法官助理更好地了解了当事人的情况,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两位法官助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平衡各方利益,确保调解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注重与当事人的协商,尽量达成共识,使调解方案能够得到双方的认可。最后,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然而,在此案得以解决之后,两位法官助理发现原告王某还有一起债务纠纷在诉,后通知债权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理处,该案也一并得以处理,做到了一案促多案成功化解。
通过本案的成功举措,希望未来能将“一案促多案”的化解机制应用到更多领域,更广泛服务于民事、甚至刑事纠纷的解决之中,推动法律服务向更高效、更公正、更便捷的方向发展。
一案促多案的化解机制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资源,还促进了法律实务的创新发展。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完善这一机制,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