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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无价 法律有度——拒绝赡养终将付出代价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杰、小陈林 发布时间:2025-03-28 10:55:35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两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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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4年,王某和妻子刘某与两个儿子周甲、周乙及女儿周丙共同商议后达成赡养协议,确定王某由周甲负责赡养并共同生活,刘某由周乙负责赡养并共同生活。多年来,周甲与周乙因土地侵占纠纷、财产分配不均等一直矛盾不断,周甲一直未尽赡养义务。

2024年1月王某生病住院后,因年老体弱无固定生活来源,周甲拒不履行赡养协议,夫妻二人不得不跟随周乙共同生活居住。王某和刘某多次找周甲沟通无果,无奈之下诉至古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周甲、周乙、周丙于2024年4月起每月分别给付原告刘某、王某赡养费各350元,并平均分摊两位老人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护理费等。判决生效后,周乙、周丙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周甲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2024年12月,王某与刘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周甲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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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赡养纠纷的特殊性,若处理不当,恐怕会在原本不好的亲情关系上再划上一道裂痕,执行法官决定上门释法明理。执行法官先后三次上门劝导周甲,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但周甲总以父母偏心,土地分配不均,自己无力支付等理由拒绝履行。经执行法官再三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被执行人周甲仍执迷不悟,拒绝支付赡养费,于是执行法官将周甲传唤至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送至拘留所过程中,执行法官再次开展感化教育,释法明理,周甲逐渐转变了态度,并表示希望把父亲接过来跟自己一起住,以后会及时按月亲自把赡养费交到父母手中。周甲当场微信联系其女儿给他转了5000元,并用这笔钱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自此本案执行完毕。

守信尽孝,安享晚年;逃避责任,寸步难行。近年来,古蔺县法院在执行涉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法律震慑与道德倡导相结合,既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的文明新风尚,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得到妥善照料,也不断简化司法流程,强化执行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老年人快速维权,让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行为付出代价,构筑起捍卫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实法律屏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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