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实用交通工具得到了较快速度的普及,随着辖区电动车的持有量迅速增加,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的案件数也在迅速上升,发案率居高不下。如何切实加强对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违法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工作,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亟需解决的现实突出问题。结合派出所对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防范、打击等情况作了细致的了解。
一、盗窃电动车发案的特点
(一)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夜晚凌晨。多数是在23时至次日3时之间。犯罪分子选择凌晨前后作案,这个时段群众的警惕性有所下降,居民区防范力量薄弱,作案容易得手,且能够迅速逃离现场。
(二)发案地点多发生在沿街门市、开放式小区内。嫌疑人选择在沿街门市前作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车辆密集,容易物色作案目标,同时该地段人群流动频繁,群众的警惕性不高。选择开放式小区作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人少僻静,容易得手而且便于逃跑,不易被发现和抓获。
(三)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青年化。从抓获的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来看,目前的犯罪逐渐年轻化,犯罪嫌疑人大多早早从学校辍学,文化程度低,无经济来源,又急于花钱以享受奢靡的生活。对他们而言,盗窃电动车是一条捷径,成本低、回报快。而且多为2-3人作案,团伙成员一般较松散、纠合性强,但作案时望风、撬锁、搭线等分工明确,得手后立即将电动车骑走,逃离现场。
(四)销赃渠道多元化。犯罪嫌疑人盗窃后,一般将赃车立即出售或者将赃车隐匿在偏远、僻静的地方,然后再物色买主。有的出售给电动车修理店,有的出售给专收二手车的个人摊贩,有的直接将盗窃来的电动车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流动收废品的人员。由于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给侦查人员的查证及追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原因分析
虽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此类案件的侦破力度,已破获了不少此类案件,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但盗窃电动车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其中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一)打击弱、处理难。一方面,盗窃电动车案件作案时间短、逃跑快,案发后现场往往没有留下有价值线索和有力物证。一些受害人电动车被偷后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或及时报警,致使嫌疑人有充分的逃跑时间,加之嫌疑人大多是屡次作案,屡受打击处理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在作案时会佩戴口罩、帽子,藏匿真实身份;被抓后往往只供认即时犯罪,极力逃避打击,造成很多犯罪事实难以认定。由于此类案件取证难、认定难,致使部分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目前逐渐犯罪年轻化后,公安机关抓获的盗窃电动车嫌疑人有一大部分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降为治安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导致这部分未成年嫌疑人屡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都不能进行有效打击,使这部分高危人群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实施作案。
(二)意识弱、防范差。部分居民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存有侥幸心理,电动车仅配备简易锁,而未购置相对难以开启的防盗锁和防盗报警装置。更有甚者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楼梯口、街巷角落、小街小巷等无人看管的地方,很容易成为作案分子的作案对象。有一些受害人电动车被盗后自认倒霉,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案子虽然破了,但查证落实困难,这也是此类犯罪累犯居多、逐年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销赃易、利润高。一部电动车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在3000元左右,而盗来的电动车据嫌疑人交待卖价一般在300至1000元之间,并且电动车无牌无照,容易销赃,而且风险很小。也有很多群众贪图便宜,对来路不正的车子也选择购买,这些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此类犯罪活动的多发。
(四)管理散、控制难。电动车牌照不像摩托车牌照那么普及,在很多农村地区,电动车购买后也不会去交管部门上牌。因此,电动车还没有完全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虽然电动车也有车架号和电机号,可许多失主却无法提供,给赃物控制增加难度,对是否为被盗车辆也难以甄别,从而给销赃人员有可乘之机,也有很多盗来的电动车卖给了不认识的群众,根本无法找到,这都给公安机关寻找、比对、查证增加了难度。
三、盗窃电动车案件防范和打击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普及,强化自防意识。派出所要加强对盗窃电动车警情的分析研判,将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作案方式、手段和防范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方法和措施,通过在居民小区、超市、街面店铺张贴警情通报、提示牌,积极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有效遏制发案。
(二)加强严打整治,强化依法惩处。针对盗窃电动车案件多发的实际,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在调查盗窃电动车案件中,要认真收集视频录像等各类证据,妥善保管,作为串并案件、破系列案的有力证据;二是根据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发案快、逃跑快的特点,实施精确打击,形成露头就打的局面,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三是用足、用好法律。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严格依法处理,杜绝降格处理,最大限度的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
(三)加强巡逻防控,强化科学布警。针对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派出所要科学布警,按照“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同时,适时在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集中大盘查行动。对来历不明的电动车予以收缴,营造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声势。
(四)加强科技赋能,强化技术防范。动员辖区乡镇建立专人看守的停车点或停车棚,在门前加装监控摄像头等技防设施。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三防”措施,严格出入车辆检查,从中发现嫌疑人和可疑车辆。开放式小区要加强防盗门、停车棚、监控摄像头的安装,逐步实现封闭化管理。
(五)加强人员管控,强化风险研判。一是全力收戒辖区吸毒人员,有效净化辖区,消除发案隐患;二是对近年来打击处理过的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并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访问和秘密力量贴靠等手段,及时了解和掌握其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的及时予以打击。
(六)加强阵地控制,强化源头管理。根据盗窃电动车案件的销赃特点,要重点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修车行、流动收废品人员的管理与控制,采取公开、秘密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掌握行业底数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基础资料。鼓励经营业主积极提供线索,对有违法犯罪情形、知情不报的给予严厉处罚。同时,教育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来历不明、证照不齐的车辆,堵住销赃渠道。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机制,建议对电动车根据车架号、电机号统一对车辆进行编号,发牌发证,纳入公安信息网,使交管、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能够及时发现查控被盗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