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纳溪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将审判执行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法治之力传递司法温度。
张某某因车祸导致四肢瘫痪,但由于肇事方无履行能力,导致其未获得足额赔偿,又因事故导致一级伤残需其家人全天候陪护照顾,巨额的医疗费掏空了整个家庭,令其生活陷入困境。为此,纳溪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到张某某家及其住所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并依法主动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这笔资金不仅缓解了他的经济压力,更让他和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感谢法官对我们的帮助,这么快就为我父亲争取到了救助金,这笔钱让我的家庭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张某某的女儿收到司法救助金后难掩哽咽,对法官的帮助表示深深的感谢。
从执行不能到司法救助,从“至暗时刻”到“迎来曙光”,张某某的遭遇只是纳溪区法院司法助残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纳溪区法院会成立专门的执行工作组,实现涉残疾人当事人案件的执行立案、实施、案款发放“三优先”,还积极探索扩大司法救助渠道和范围,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司法保障。
执行法官表示,对于残障人士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如果遭遇执行不能,法院会积极配套以司法救助,让执行体现司法关怀。同时,纳溪区法院还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涉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提档升级。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纳溪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情用足、把事办实。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