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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起纠纷 倾心调解化“薪”结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遥 发布时间:2024-09-27 13:41:27

近日,屏山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解决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原告徐某某和晏某某系工作搭档关系。2021年11月初,二人至被告杨某家装修从事拆除顶楼层面工作。2021年11月末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杨某应支付徐某某和晏某某劳务费共计4700元。2023年5月26日,杨某向二人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期限届满后,徐某某和晏某某多次向杨某催要劳务费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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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法悉理,让其缓和激动情绪;另一方面也向被告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民生案件无小事,司法为民是宗旨。屏山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切实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双方当事人真正关心关注的角度进行耐心调解,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引导、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优解”。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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