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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的公告

来源:天全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6 10:15:20

天全县人民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县支行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关于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的公告

近年来,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而引发的金融纠纷大幅度上涨,尤其是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纠纷等居高不下。为维护县域金融安全,打击失信行为,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天全县人民法院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发出公告如下:

一、积极偿还贷款,保持良好信用。

未按期归还各类金融借款的借款人,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主动到人民法院进行诉前处理,以保持个人良好征信记录。

二、主动沟通协商,减少诉讼成本。

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借款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各金融机构的起诉,请借款人在诉讼中配合调解、送达等,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开支。对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后快速判决。

三、严禁规避执行,严惩恶意拖欠。

拒绝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加倍支付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并承担执行费;2.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曝光;4.采取强制措施查封、 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5.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此次专项敦促活动系借款人摆脱债务困境、化解债务纠纷、重塑个人信用的良好契机,敦请借款人树立诚信意识,务必积极面对,履行还款义务,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0835-2249001(天全县人民法院)、0835-722254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0835-261722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县支行)、0835- 7221432(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天全县人民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县支行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202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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