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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诉前调解化纠纷,案结事了暖人心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阳淞 发布时间:2023-09-05 10:04:48

近日,车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兑现赔偿款,消除了双方恩怨,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2023年6月,世界茶都物业人员原告王某与业主被告廖某因垃圾桶摆放问题发生口角,被告廖某因情绪激动便用路边禁止停车指示牌扔向原告,造成原告脸部受伤。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原告将其诉至名山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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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岭法庭收到该案后,电话联系被告均遭到怒言,并表示即使上访也不同意赔偿。为保护原告权益,化解原、被告矛盾、更好地维护和谐社会,车岭法庭组织双方在世界茶都设立的茶文化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原告把自己弄到派出所拘留了,不愿再进行经济赔偿。了解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耐心释法,从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向被告解释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又以人际关系向原被告述说友邻友谊。通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使纠纷得以解决,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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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车岭法庭本着“能调尽调”的理念,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用司法的温度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全力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构建良好的和谐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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