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画里乡村共话理 奇灵美景现麒麟

来源: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济舟 发布时间:2025-03-20 10:12:19

画里乡村:奇光异彩 人杰地灵

“一色菜花十里黄,好风斜日送微香。”

三月的春风吹拂到白沙场镇,送来十里金黄,万里飘香。位于赤水河北岸的菜花小镇,是远近闻名的画里乡村。这里的风景如诗如画,游客络绎不绝,金灿灿的花海中,蝴蝶蜜蜂竞相奔忙,迸现出奇光异彩。

风景如画的白沙场镇,还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曾经抵达泸州市古蔺县白沙(今白沙场镇),并在此召开会议,史称“白沙会议”。会议发布了《告全体红色战士书》,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随后二渡赤水,取桐梓,夺娄山关,重占遵义城,取得了长征以来的最大胜利。“白沙会议”因此而载入史册,长征精神至今仍鼓舞着一代代人。

1742436759247.jpg 

双沙人民法庭坐落在底蕴深厚的画里乡村中,一批又一批杰出的“泸法麒麟”人,坚持传承红色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动人的篇章。

话理乡村·释法理:创新普法方式

双沙人民法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和诉求,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人民群众,经常行走在田间地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3月14日,在白沙场镇第十六届菜花文化旅游节盛启之时,“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古蔺分队创新普法方式,把“法治小卖部”开到了菜花田里,受到广泛好评。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商品三包是哪三包?”“不满几周岁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群众通过回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兑换到了钥匙扣、马克杯、帆布包等“泸法麒麟”周边礼品。

“我在‘泸法麒麟’法治小卖部不仅收获了法律知识,还得到了精美的礼品,法院的普法方式新颖又有趣!”游客蔡先生兴奋地说道。

1742436799177.jpg

话理乡村·明事理:实质化解纠纷

双沙人民法庭坚持公正裁判,积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让判决结果既符合立法本意,又合乎天理常情,既彰显司法刚性,又兼具人性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4年,在双沙人民法庭办结的359件案件中,无一件案件被发改。

作为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打交道最密切的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双沙人民法庭坚持向前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救济弱势群体。2024年双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诉讼案件210件,撤诉75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5.2%。

高某甲与高某乙系亲兄弟,二人成年分家时各自分得了部分房屋。高某乙在重修自己的房屋时,损坏了高某甲堂屋的房面和墙体,还占用了高某甲的院坝修建围墙。兄弟俩为此发生争执,经村组多次调解未果,高某甲诉至法院要求高某乙拆除围墙、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费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为高某乙是否占用高某甲的院坝修建围墙存在争议,休庭后遂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勘验现场法官亲自画线确定边界,在了解大致情况后,法官再次协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双方讲解了“六尺巷”的故事,提出“让他三尺又何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高某乙同意将因修建房屋占用高某甲院坝的围墙占地予以拆除,高某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刚办理这个案件时我也感觉很棘手,兄弟俩因为房屋产生矛盾已经很多年,两人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如果贸然判决只会加剧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我突然想到我们法院提倡的‘六尺巷调解法’,并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最终圆满化解了纠纷。基层人民法庭就是要灵活运用工作方式方法,才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时任双沙法庭庭长孙铭说道。

双沙人民法庭坚持向后促进纠纷实质化解,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2024年,在双沙人民法庭受理的379件诉讼案件中,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11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占已结案数的比例仅5.95%。

1742436826071.jpg

话理乡村·通情理:融洽邻里关系

双沙人民法庭借助“一镇一法官”“政法干警驻网格”,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把握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调解中注重法理和情理并用,让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邻里和睦。

王某某曾帮助同村李某装修村里的房屋,完工后李某拒不支付2000多元的装修款,王某某诉至法院。双沙法庭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金额不大,且双方属于邻里关系,有调解的基础。于是联同村委干部找到被告李某家中,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成功说服李某当场支付装修款2000多元,双方握手言和,王某某随即撤诉,成功修复了邻里关系。“虽然只有2000多元,但是法官亲自到村里帮我要回了这笔钱,让我非常感动。”王某某感激地说道。双沙人民法庭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每一起纠纷中均注重情理结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增加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同感。

古蔺县人民法院将致力于在自然的“画里乡村”中,构建人文的“话理乡村”。坚持司法工作服务大局,推动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让“泸法麒麟”的法治种子,播撒在这片奇光异彩、人杰地灵的土地上,让“画”里有“话”,“话”里有“理”。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