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喜德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们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
派出所民辅警结合辖区各中小学校园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图片等方式,用彝汉双语向师生们宣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以及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进入林区“五不准”。
同时,民辅警与师生们面对面交流,结合典型案例宣讲,使同学们更直观地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倡导师生要遵守法律法规,在清明祭扫期间从我做起,不带火、不玩火,文明出行,共同守护绿色家园,保护生态环境。
温馨提示
森林防火“十不准”: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8、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9、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10、不准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进入林区“五不准”:
1、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
2、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
3、不准在林区内燃火驱兽
4、不准在林区内燃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