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坚守耕地红线。为认真贯彻落实宅基地管理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多次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暨耕地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坚持党政同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审批管理人员并制定了相关文件,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2)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巡查监管。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培训会,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及建房管理等相关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宅基地管理人员和村级协管员的法律意识及业务素质;利用村村响、微信群、悬挂横幅、张贴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建房相关政策规定。截至目前,已悬挂横幅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3)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和《通江县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诺江镇自觉履行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巡查中出现的问题以“罚点球”的方式督促联村领导和村支两委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建房审批程序,坚持执行“先批后建”和“两公示、三到场”制度,对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行一季度一审批,2023年第一季度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条件的22户;坚决打击未批先建和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农房办配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村建站、行政综合执法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筑3处,在辖区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违法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