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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猎狐行动】先予执行保大局 强排妨害护营商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文瀚 发布时间:2023-04-20 17:25:15


4月14日,南江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于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调查、执行预案、警力调配、疏散围堵、强制排除等一系列工作,切实保障了南江道路交通基础建设和民营企业正常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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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四川某建设公司系南江县贵民镇中铁十一局某标段隧道项目的中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公司内部纠纷,管理人员俞某、林某组织无关人员以封堵道路、拉闸断电、封锁设备等方式妨害项目施工,公司法人代表何某多次与俞某、林某协商无果,遂向南江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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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南江法院充分研判案情,决定为该案打开“绿色通道”,在申请人四川某建设公司提出申请当天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裁定立即排除项目隧道口的封锁措施和恢复生产用电用水。执行立案后,南江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于君担任组长,制定执行方案,对调查案情、抽调警力、强制执行等事项细化推进节点和操作步骤,用5个工作日妥善劝退围堵人员、实施强制开锁,恢复施工生产条件,最终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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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行动是南江法院致力保障南江发展大局,落实市法院“猎狐行动”之护航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工作部署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南江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助力营造优质化营商环境,为建设平安南江、法治南江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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