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渠县法院110吗,我在渠县村里把胡某某看到了!”2024年11月19日7时,申请执行人唐某某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的行踪,拨打了渠县法院“执行110”热线,请求尽快出警。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执行110法警与承办法官立刻动身,第一时间赶到蹲守地点,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某拘传回法院。
9时,胡某某称其女友回家拿银行卡;12时,胡某某称正在银行排队取款;15时,胡某某称银行卡是二类卡取款不能超过5000元,要回家拿存款单……
在编造多个借口之后,直到17时,执行法官还是没等到人来付款,便决定将胡某某送检拘留。
在走进拘留所大门的那一刻,胡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再次联系家人,电话中再三嘱咐一定要尽快付款。
19时,胡某某家人代为履行了12000元的给付义务,遂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胡某某的拘留措施。
自渠县法院“执行110”启动以来,始终坚持快速反应机制,以高效出警、持续追踪的雷霆手段,从严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交付给胜诉当事人。
(陈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