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着,盼望着,春节的脚步近了!这既是在外奔忙的游子纷纷返乡的时候,也是打击“老赖”的黄金时期。渠县法院执行局把握春节前夕的关键时间节点,组织专项执行活动,让“老赖”无所遁形。
2021年4月,渠县法院审理了蒲某与党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党某应当在2021年7月30日前付清所欠原告蒲某劳务费22万余元。然而,党某早在4月便躲去外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蒲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我院申请执行。
渠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而党某拒不向法院报告本人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全国失信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党某仍然拒不履行,甚至短信威胁执行法官,态度嚣张。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党某已经回渠县。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派专人前往党某老家摸排蹲守,于次日上午见到党某,当即将其拘传至我院。
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党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便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后经查,党某在全省所涉执行案件多达十余件,执行金额达70余万元,且多是涉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许多申请人多方探寻其下落未果,此次被渠县法院干警抓捕,可谓大快人心。
渠县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通过设立“老赖”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突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措施惩戒震慑“老赖”,维护法律尊严,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信。
渠县法院在此奉劝各位“老赖”,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尽快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然“拘留15日过年大礼”分分钟砸向你!